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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除死刑好嗎?


  今天看到法務部長王清峰說她不願在任內簽署死刑,她認為廢除死刑才是最好的。


  當然她說的沒錯,犯人已經犯下的案子不會因為被槍決而有所改變,所以死刑不是最好的解決方法。但是王部長忘記了一件更重要的事情,如果每個人都守法,即使死刑存在,在她任內也不需要簽署任何死刑的文件啊!


  我反對廢除死刑,因為死刑有嚇阻作用,對於想做壞事的人而言,至少會先三思。萬一遇到根本沒把死刑看在眼裡,堅持為非作歹的惡劣匪徒,死刑對他而言更是一件好事。因為等他下一次投胎做人的時候,將會有一個全新的人生,不是嗎!


  用無期徒刑取代死刑,說真的完全浪費國家資源。如果人權主義支持者堅持廢除死刑,那我建議將新加坡的鞭刑納入台灣刑罰,那樣也可以達到嚇阻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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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觀姐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