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是誰的錯?


  陳冠希事件掀起演藝圈內一陣討論(撻伐)之聲,今天在蘋果日報頭版看到一個問卷調查,問讀者這個事件誰最該負責。結果依次序為陳冠希、散布照片者、、、。好像陳冠希是罪該萬死的大壞蛋,不法散佈他人隱私照片的違法份子反而只是第二位該負責任的人,我忍不住要問一聲「現在的人有是非觀念嗎?」


  如果這件事情該負責任的人是陳冠希,那沈嶸就不需要為當年獨家報導的璩美鳳事件被關了。


  如果陳冠希只是個人收藏紀錄自己的私生活,從沒有以親密照片作為勒索對方或其他不法行為,那麼在女生同意的情形之下拍攝的影片、照片,只能算是他個人的特殊癖好,不是該死的惡行。


  突然想到阿姨說過,她在十幾年前就聽過有朋友的女兒被男朋友拍下性愛影帶(雙方同意的情形下),但是分手之後男方以此勒索對方,不斷跟女方要錢。簡直是永遠醒不了的惡夢!


  今天聽到曾經因為手機送修,被流出與言承旭的親密合照的林志玲面對媒體問到陳冠希事件的看法。她回答得十分得體,林志玲說「每個人都要從自己做起,做好自己最重要」我很同意她的說法,事件中的每一個人都要先想想自己,不要因為女生就叫受害者,想想自己在拍攝這些照片的當下是什麼樣的心情,再決定該說些什麼話,而不要只是一味推卸責任。


  可能誰都沒有錯,錯只錯在當事人都貪圖一個「爽」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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